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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4年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分析

  一、一级学科整体评估的背景
  根据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简称评估所)《关于开展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评估所〔2004〕01号)的要求,2004年4月底开展了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试点工作。
  该次评估工作的学科范围与评估对象是在2002、2003前2次评估尚未涉及的理论经济学等26个一级学科。在该26个一级学科中,各学位授予单位只要有一个以上(含一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均可参加评估。
评估采取由被评学校按照统一要求填写自评材料,报评估所,由评估所选择相关学科的同行专家按指标体系打分,评估所汇总后按得分高低排行后公示。
  评估采用的分项指标共4项,具体为:
  1、“学术队伍”,包括专职教师及研究人员总数、正高级职称人数、院士人数、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人数及名单。
  2、“科学研究”,包括了4个分指标:
  (1)“科研基础”的指标有:国家重点学科数、省部级重点学科数、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数。
  (2)“获奖情况”: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励数,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励数。
  (3)“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篇数及人均篇数,SCI、SSCI及A&HCI收录论文篇数及人均篇数、出版专著数。
  (4)“科研经费情况”:近3年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近3年人均科研经费、近3年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经费。
  3、“人才培养”,包括了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一、二等奖励数。在校博士生、硕士生数、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留学生数,以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数。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
  4、“学术声誉”,该指标是通过在每个一级学科内聘请100名左右的专家对参评单位进行学术声誉调查,并为专家提供参评单位该学科简介。
  二、我校参评的准备工作
  为了通过学科评估工作使各个学科点找准自己的优势和差距,明确建设目标,进一步推动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增强学科发展和竞争力,经校领导和研究生部领导慎重讨论决定,我校涉及到的5个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二个一级学科点、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和社会学中的硕士点全部参加了此次评估。
  研究生部在2004年5月初布置工作,指导我校与参评的5个学科有关的院系所按照评估所的要求准备材料和填写表格。由于我校这次参评的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的学科专业点分布在不同的院系所,我们对各个相关院系所的职责作了明确,并明确了牵头负责单位:理论经济学主要由经济学院负责;应用经济学由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统一汇总。经各有关院系所的数据收集、表格填写,研究生部的数据审核、资料上报等一系列工作环节,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完成了此项工作。
  三、学科评估整体水平排名情况
  目前评估结果已经揭晓。详见附件我校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汇总表
  (一)我校的整体排名情况
  1、“理论经济学”参评单位26个,我校整体水平排名第8位,得分79.1。前7所学校全部是全国研究生院建制的综合性高校,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
  2、“应用经济学”参评单位35个,我校整体水平排名第5位,得分82.7,前4所学校全部是全国研究生院建制的综合性高校,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
  3、“法学”参评单位23个,我校整体水平排名第15位,得分66.9。
  4、“社会学”参评单位15个,我校整体水平排名第12位,得分62.9。
  5、“中国语言文学”参评单位34个,我校整体水平排名第26位,得分66.3。
  (二)我校的分项指标排名
  1、“理论经济学”,各分项指标从高到低,依次为:学术队伍第4位,96.65分。学术声誉第7位,88.59分。人才培养第8位,68.75分。科学研究第15位,68.88。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指标落后。
  2、“应用经济学”,各分项指标从高到低,依次为:学术队伍第5位,94.13分。人才培养第5位,72.94分。学术声誉第7位,91.25分。科学研究第9位,77.35。教师科研和学术声誉指标落后。
  3、“法学”,各分项指标从高到低,依次为:科学研究第11位,67.80。学术队伍第13位,74.39分。学术声誉第17位,67.46分。人才培养第18位,60.19分。科学研究排前,人才培养排后。
  4、“社会学”,各分项指标从高到低,依次为:学术队伍第8位75.49分。科学研究第14位,60.38分。人才培养第15位,60.00分。学术声誉第15位,60.00分。
  5、“中国语言文学”,各分项指标从高到低,依次为:学术队伍第11位85.56分。科学研究第26位,63.41分。人才培养第33位,60.00分。学术声誉第33位,61.40分。
  四、我们的若干看法
  1、从我校5个学科评估整体水平得分来看,“应用经济学”最好,理论经济学居次,法学第三,中国语言文学第四,社会学最后。
  2、从这次评估结果看,基本反映了我校的学科强弱的结构状况。传统的优势学科得分靠前,而法、文学科相对靠后。
  3、从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得分看,排序在全国处于前列,但比起社会上的一些排行榜,稍微靠后一些。即由社会组织的评估排行结果,我校经济学的排行比这次评估结果要好。
  4、我校“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两个学科点均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科授予权,是我校的优势学科,这次排在我校前面的单位均为有研究生院建制的综合性大学。从分项指标的得分来看,这些综合大学在学术声誉和科学研究方面处于比较有利地位,而我校主要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两个指标上得分相对较低,影响了总分排序。
  5、这次参评的“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和“社会学”三个学科点的总分均在六十多分,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三个学科点均只有硕士点,没有博士点,而且硕士点的设立时间也很晚,比如,法学学科中的三个硕士点在我校设立的时间均较晚,1998年获准招收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2000年获准招收宪法与行政法学,2003年获准招收国际法学;而“中国语言文学”和“社会学”均是2003年新近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点。
  6、法学、社会学和中国语言文学等三个点的分项指标得分中亦有可喜之处,即学术队伍的得分均在74分以上,中国语言文学达到了85.56的较高分,显示了这些学科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7、尽管“法学”各项指标分布于60-74分之间,整体水平排在23个参评单位的第15位,但在我校排名前的14所院校中有2所为政法大学、11所为综合性大学、1所为海事大学。此外,全国具有法学一级学科授予权的6个单位全部参加了本次评估;全国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有17个,参加本次评估的有7个;全国有10个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均参加了评估。排除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我校法学学科点的排名在硕士学位授权点中仍居前列。这样的结果,基本上反映了我校法学学科水平的实际状况。
  附件:我校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