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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上海财经大学学位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2008年6月26日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决定:
一、授予石弘哲学博士学位;
二、授予黄铭世、吴鸣、童士清、程庆生、郑少荣、徐永林、刘云、杨军战、杜玉林、袁军、阮一峰、阿什德、王道俊、刘晓丹、姜颖、陶新桂、杨扬、戴魁早、周伟、吉缅周、徐洁香、王苍峰、张秋菊、李宁、徐春雷、江金彦、朱琳、霍艳斌、李剑、俞敏、冯志军、邓君、张红玉、王奉炜、唐东会、汪冲、朱红琼、彭海艳、徐敏丽、司言武、刘旦、杨辉、李宝民、柯蓉、蒋迪娜、李建成、秦愚、胡艳君、陆嘉等48位申请人经济学博士学位;
三、授予张海霞、周国良、金涛、王申、廖秀梅、唐松、于旭辉、张天舒、吕伟、孙倩、李建军、陈勇、杨宏浩、吴文智、顾为元、王正立、黄绍琪、畅会珏、杨德锋、杨勇、周江文、孙慧、任纲、吴江涛等24位申请人管理学博士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上海财经大学学位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批准授予博士学位之日起,张榜公布三个月,如无异议,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有异议者可向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5903590。
同时,同时,授予程玉珊等1145位申请人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见附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8年6月26日会议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特此通告。
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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